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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转载:《契税法》9月1日实施,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等情形免征契税,一表带你学习契税法

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0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契税的税率是否真的提高了?《契税法》与《暂行条例》相比,哪些规定变了,哪些没变?

一、法定税率并未改变

《契税法》维持了《暂行条例》规定的3%~5%税率,并未上调,只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适用税率的确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由省级人民**确定改为省级人民**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按规定备案。

二、征税范围略有调整

《契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略有调整,最主要的是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纳入征税范围。

三、优惠对象有所扩大

《契税法》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同时,《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

四、申报缴税更加便利

《契税法》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

五、纳税人权益更有保障

《契税法》还明确了**情形、强化了涉税信息保密,这是充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体现。

具体变化详情请看下表:




来源:中国税务报、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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