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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一项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对第二项诉讼请求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判,系适用预备合并之诉,符合诉讼便利和经济的原则,不能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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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事实认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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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对账函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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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再审明确: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一方只要不存在故意碰撞涉案机动车,不需要对涉案机动车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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