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这则新闻再度将跨境电商行业拉入人们的视野。继2020年跨境电商行业在中国全面开花,多个跨境电商服务商接连完成了新一轮**:店匠Shoplazza获得超千万美元的B轮**;领星完成 7000 万人民币的 A 轮**;连连数字获得红杉、博裕超10亿元**,累计完成**近50亿元。字节跳动也宣布进场,2021年将重点转向跨境电商行业等领域。目前跨境电商大发展的形势下,跨境电商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1、刑事犯罪风险
(1)伪报贸易。将应当以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拆分、伪报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入境。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将本应按一般贸易进口的产品,以化整为零的方式伪报成消费者个人自用物品进口,逃避海关监管,违反海关规定,**普通货物入境,存在刑事犯罪风险。
(2)***格。根据财关税〔2018〕49号《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单次交易5000元、年度交易26000元的限值要求。因此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为偷逃税款或不正当享受跨境电商零售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报**格等方式将不应当以跨境电商零售方式进口的商品低报至交易限值内,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存在刑事犯罪风险。
(3)退货漏税。发生退货,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但实践中,因为各种原因超出规定的30天才退货,或者电商企业未退回原保税区仓库,这种情况下跨境电商企业仍需按时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否则也可能被认定为故意偷逃税款。
(4)经营者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将可能构成**注册商标罪、****罪、侵犯著作权罪。
2、民事侵权风险
民事风险主要集中表现在知名产品商标侵权、外观或者**侵权、著作权侵权等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法对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3、行政监管与处罚风险
(1)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在商品销售前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必要的检疫,并视情发布风险警示。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的,由海关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消除已销售商品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责令相关企业对不合格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对尚未销售的货物实施监管,并依法追究相关经营主体责任。
(2)海关对违反规定参与制造或者传播虚假“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者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进行处罚。
(3)海关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系统,根据信用等级的不同,对认定为诚信企业,依法实施通关便利;对认定为失信企业的,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同时,海关将**认证企业信息和失信企业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
(4)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认定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对进出口企业处以货物价值30%以下的罚款。
鉴于以上,我们认为跨境电商行业经营者至少应当在以下方面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1、妥善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许可证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以下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如果经营者是物流企业还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2、完善关务管控制度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明确列明了1413个税目的商品,只有上述商品可适用“网购保税”进口,经营者应正确适用。
同时经营者在申报前应仔细审查,准备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的名称、规格、税则号列、实际交易价格及费用信息,以避免出现单证提交信息不实或虚假申报所导致的法律责任。
3、建立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
企业应主动对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自查与核实,同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侵权通知,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如果电子商务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将可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4、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电子商务经营者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同时还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如果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随着中央和地方政策细则的不断出台,跨境电商有望成为推动外贸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作者 :曲政
审核:牛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