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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转载|抖音上互怼,谁是“赢家”?

发布时间:2023-01-19浏览:0

1

“你复杂的五官

掩饰不了你朴素的智商”

“你网衰的长相

突破了人类的想象”

......

张某和李某通过抖音平台

“用尽心思”相互攻击谩骂

近日河南省西平县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

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2

法院经审理查明

张某和李某系

抖音号“大哥大”的两名粉丝

两人通过粉丝群相互关注

为了“争宠”

张某先通过个人抖音号

私信诋毁李某

继而双方“开战”

图片

相互私信侮辱、谩骂

后张某与李某互相将多次

与对方的抖音私信记录

发布在个人抖音账号上

予以公开

双方在一定范围内

对对方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

均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

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等规定

判决张某和李某

删除曾发布的侵权内容

在各自抖音账号上发布视频

向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

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人格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

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公开评价他人有法律边界

一旦逾越法律红线

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互怼“以暴制暴”

互相伤害没有赢家

我们每个人都要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坚决抵制、远离网暴

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西平县法院、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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