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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怎么也没想到 竟被弟媳胡某告上法庭 这事还得从几年前的 一次借款说起 当时王某甲因建房急需用钱 向胡某借款10万元 并写下借条 后胡某多次催要 王某甲均不予理睬 胡某无奈之下将王某甲 诉至河南省南召县法院 2 王某甲辩称 借款的确属实 但我早已将本金及利息 分文不差还给了 胡某的丈夫王某乙 胡某称 我从来不知道这事 到现在一分钱没见到 都是他们私下瞒着我进行的 借条还原封不动在我手里 3 法院审理认为 胡某与王某乙虽系夫妻 但彼此都是独立的个体 具有的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做任何事情都要 遵循规则、明确主体 王某甲向胡某借款 并出具借条 双方达成了借贷合意 王某甲亦认可收到胡某的借款 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成立 现胡某持借条 以王某甲未还款为由诉至法院 王某甲辩称本金及利息 已还胡某丈夫 但案涉借条表明 系借“胡某10万元” 鉴于胡某夫妻关系不和 借条原件仍在胡某手中的情形 而王某甲和王某乙又系姐弟关系 且还款前后 其二人均未向胡某说明情况 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悖常情常理 明显不被社会公众普遍认可 法院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 依法判决王某甲向胡某 支付本金10万元及利息 4 夫妻在家庭生活中 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 但在民事权利中 并不因亲密的夫妻关系 而剥夺其中一人的个体权利 或者混淆应享有的个人权益 来源:南召县法院、豫法阳光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