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具有超过1300万的人口规模,还是国内知名的交通枢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郑州近年来民商事纠纷尤其是金融、保险、物业等批量案件日益增多,能够快速化解和处理纠纷成为各商事主体的迫切愿望。由于诉讼程序复杂、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调解成为商事主体在选择解纷方式时越来越重视的途径。
如何满足商事主体旺盛的法律服务需求?
如何切实降低商事主体纠纷解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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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解决上述问题给出了方案。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效能治理,打造专业高效且具公信力的商事调解中心是有序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路径。
为有效化解纠纷,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出:“依托郑州市律师协会,在中央法务区登记设立‘郑州商事调解中心’(具体名称以民政部门核名结果为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低价有偿’原则,为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提供经济高效灵活的民商事解纷渠道。”
本固才能枝荣。为保证“中立、规范、公正、高效”地解决商事争议,郑州商事调解中心将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主要是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除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外商事调解机构的工作经验,郑州商事调解中心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郑州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室调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郑州商事调解中心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调解员回避制度》等23项规章制度。
商事调解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调解员的能力和素养也影响着纠纷调解效果。
“在调解工作中,律师依靠专业和规模优势,已经成为调解工作中的‘排头兵’和‘主力军’。”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赵虎林说,早在2019年,经郑州市司法局批准,郑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律师调解中心,探索了一条成熟的纠纷解决路径。在郑州律协的组织协调下,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及郑州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已与多家基层法院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受理调解案件并结案上万起,累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3000多万元。
郑州律师调解的一系列做法从点到线到面,使郑州商事调解中心成为坚实的专业调解阵地,为高质量解决商事纠纷奠定了基础。目前郑州市有律师1.7万余名,经过培训考核具有律师调解员资格的律师708名,已建成律师调解工作室48个。
现如今,商事调解已成为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商事调解的发展水平已成为当地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找好服务落脚点,作为一个中立的专业性商事调解机构,郑州商事调解中心正在与郑州市中级法院推进商事调解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调解范围、调解流程、考评机制等事项,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郑州商事调解中心还将与法院共同建立诉调衔接机制,形成立案、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的标准化流程办案体系,致力于搭建一站式商事纠纷解决系统平台。 “‘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方式能有效解决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问题。”拟担任郑州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的郑州市律协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燕说,郑州商事调解中心实行“低价有偿”原则,保障律师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将不定时邀请资深法官、学术专家、教授对进入调解员名册的律师调解员进行培训。目前已能够实现统一收案、统一受理、统一案件编号、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归档等业务流程,下一步还将统一收费、统一司法确认渠道,以更好更快地规范处理民商事纠纷,既为当事人省时、省事、省钱,又将民商事纠纷矛盾化解于诉讼之外,节约诉讼成本和诉讼资源。 同时,郑州商事调解中心还在积极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调解途径,推动优质资源的互动与整合。目前,郑州商事调解中心正在与省知识产权协会等机构洽谈,就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商事纠纷开展调解合作,为不同行业的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纠纷化解服务,以精准的专业调解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商事调解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事心双解,这对改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张凌燕表示,商事调解中心将进一步推动郑州商事调解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使商事调解成为经营主体争议解决的首选和优选,以高质量的商事调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富晓 、郑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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